“(二)綜合醫改試點省的縣(市)要在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上力求突破,在完成以上6項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以下4項任務:……4.在公立醫院藥品采購中執行“兩票制”,開展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關于“兩票制”的討論與解讀,業界從未停歇。從國務院的常務會議精神、到各種版本的坊間征求意見稿,還有各省蠢蠢欲動的座談會、調研會、會議記錄等等,關于“兩票制”內容的雷聲的確不少,但是深究其結果都未見“雨滴”。
對于“兩票制”的一路走來,筆者認為,“兩票制”政策的出臺、制定、落地、執行涉及醫改實施戰略頂層設計、利益阻隔、醫藥產業鏈、價值鏈的重塑,牽一發而動全軍。而近日其網絡流傳的《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推行“兩票制”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從該文來看,
“兩票制”的結局或將走向步履維艱的“軟著陸”。
筆者簡單就國家衛計委發布的該通知略作分析。該通知一出,很多的圈內人士認為這是在公立醫院藥品采購中執行“兩票制”,筆者認為此種理解有失偏頗,該條款的第4條文字的確是這么描述的,但是咬文嚼字,要觀其主體與整體的布局與思路。
筆者仔細研讀該通知上下文發現,該通知提出了10項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任務目標;任務分兩個執行對象表述的;一個是全國所有縣(市)重點完成以下改革任務,完成6項任務;另一個是綜合醫改試點省的縣(市)要在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上力求突破,在完成以上6項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以下4項任務;這個對象圈內人士應該知道是指綜合改革試點的11個省份的縣市(具體11個省為:江蘇、安徽、福建、青海、上海、浙江、湖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
筆者認為要正確理解其下的第4條的要求條款時候,應該結合這個上面的針對對象的基本任務來看,從通知要求,在完成全國所有縣市都應完成的“常規任務與動作”之后,那么作為其綜合試點改革的省份的縣市,理應率先垂范、擔當責任,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多做一些試點的“其他特殊動作”,而且從通知文件用詞上來看還是“進一步推進”,那么再結合第4條“兩票制”的條款,就是“進一步推進……4.在公立醫院藥品采購中執行‘兩票制’”。
縱觀以上,筆者最后發現,該通知精神,帶我們繞了一圈分了2個動詞表述兩票制的落地實施——“推進”和“執行”,但是還是回歸到了我們悉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的要求,在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推行”(筆者認為可以理解為推進中執行)兩票制的要求上了,不增不減。至于該要求如何推進?怎么落地?怎么執行?目前國家層面也未見具體的可執行方案與原則出臺,各省也未見其實質性、可操作性、可落地性詳細細則政策面世。
關于“兩票制”落地的面臨的哪些問題,請關注筆者之前5月13日曾撰文過《11省、200地市實行兩票制?落地尚欠三把火》的相關內容,本文不再贅述。從坊間流傳的安徽省的意見稿來看,要推行兩票制,還必須回答和解決筆者文中提到的那些面臨的問題,比如頗有爭議的如何定義“兩票”,如何制定、監督檢查落實,違規的處罰措施等實際問題,在安徽意見稿中都有所涉及,只不過現在是國家層面不出聲,不統一,各省自己看著辦的“推行”方式占主導地位了!
信息來源:萬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