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標價足額供藥,國藥集團容生制藥等5藥企被警告
日期:2016/10/30
來源/中國網
據遼寧省衛計委網站消息,遼寧省昨日發布了《2016年第2號藥品短缺預警預報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因成本上漲等原因有29種藥品現已停止生產、7種藥品產能不足、18種藥品企業不能正常供應。
通知明確,遼寧省衛計委對涉嫌通過控銷違規漲價的11家藥企進行了約談。通過約談,大多數企業均表示保證按中標價及時供貨;對于不能按中標價及時、足額供貨的國藥集團容生制藥有限公司、天津藥業集團新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運佳黃浦制藥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明興制藥有限公司等5家藥企給予警告,如若再犯將納入遼寧省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
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發布遼寧省2016年第2號藥品短缺預警預報的通知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衛生計生委(衛生局),各醫療機構,藥品生產(配送)業:
依據遼寧省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供應保障系統、全省15個醫療機構短缺藥品監測點、20個藥品經營企業短缺藥品監測哨點及部分藥品生產企業報告的數據,6~9月份全省各級醫療機構、藥品生產(配送)企業共上報藥品短缺信息256條,經過對部分藥品生產、配送企業進行生產和儲備情況的調查、梳理和甄別,現發布2016年第2號全省藥品短缺預警預報。
一、上報數據中可以正常供應的藥品
(一)35種藥品企業反饋可以正常供應
調查過程中,部分藥品生產和配送企業反饋所調查的藥品有貨、有庫存,可以正常供應。
(二)27種藥品為暫時性短缺,現問題已解決
造成藥品暫時性短缺的原因主要包括:原料原因、工廠搬遷、更換原料廠家、新版GMP認證等,目前問題已解決,可以正常供貨。
二、短缺藥品情況及原因
(一)29種藥品現已停止生產
造成藥品停產原因主要有:生產企業改造、藥品GMP證書到期、進口藥品注冊證到期、未達新質量標準、企業轉讓或更名、原料短缺、環保等原因。
(二)7種藥品產能不足
產能不足包括以下情況:一是企業生產能力有限,如浙江海正藥業[-0.42% 資金 研報]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鹽酸博萊霉素(規格15mg),企業按原排產計劃暫時無法滿足突增的市場需求;二是個別藥品國外工廠的產能不足,如CATALENT FRANCE BEINHEIM SA生產的十一酸睪酮(規格40mg);三是原料短缺導致產能不足,可按中標價根據原料采購實際情況盡力安排供貨。
(三)18種藥品企業不能正常供應
部分企業反饋原料價格上漲、生產線改造、成本增加、供貨價高于我省中標價,從而無法按中標價正常供應。
三、對違規情況的處理
10月9日起,省衛生計生委按照程序對核查過程中確認為供應不足、不及時的36個中標藥品開展了進一步調查。在對相關21家生產企業書面說明情況的基礎上,對涉嫌通過控銷違規漲價的11家生產企業進行了約談。通過約談和溝通,大多數企業均表示盡快糾正未能及時、足額供貨的行為,保證按中標價及時供貨;仍有部分企業堅持不能按中標價供貨。
經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對于已承諾按照中標價及時、足額供貨的生產企業,不予處罰;對于不能按中標價及時、足額供貨的國藥集團容生制藥有限公司、天津藥業集團新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運佳黃浦制藥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明興制藥有限公司等5家生產企業給予警告,如果再次發生違規擅自漲價或通過控銷手段不及時、足額供貨的行為,經查實后將納入遼寧省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
四、工作要求
(一)醫療衛生機構與藥品供應企業要加強溝通,提高藥品儲備能力和經驗。通過調查發現一些藥品只是在個別企業暫時缺貨,而其他企業有貨的情況,造成“短缺”是由于醫療機構與企業缺少溝通導致。因此,各醫療機構(特別是偏遠地區的)更應注意加強與本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的溝通,確認后再上報短缺信息。對于臨床用藥需求少、臨時急用和目前無法正常供應的藥品應提前做好儲備和替代計劃。
(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報送信息的準確度。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采集到的藥品短缺信息要認真復核、嚴格把關。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第一層級的匯總、調劑工作,力爭第一時間解決問題,保障基層醫療機構的用藥需求;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短缺藥品的匯總、調劑和調查工作,通過省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供應保障系統上報短缺信息之前,要與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充分溝通,摸清藥品短缺的真正原因,確保信息準確,上報數據中的“短缺原因”和“調劑措施”將作為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下一步核查處理的重要依據。對于相關企業的違規行為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盡早糾正,必要時要按相關規定進行約談、警告等處理,合力做好藥品供應保障工作。
(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提高社會責任和公德意識,提升藥品供應能力。藥品是特殊商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具有保障藥品供應的社會責任。部分生產企業因為價格原因存在不愿及時、足額供貨、違規漲價等情況;個別藥品配送企業存在配送不及時、擅自漲價等情況。相關企業要盡快糾正不當行為,按照中標價格及時、足額供貨,避免因違規行為納入遼寧省藥品購銷誠信不良記錄,做好藥品供應保障工作。
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附表:
可正常供應類藥品一覽表
暫時短缺已恢復供應類藥品一覽表
已停產或暫時停產類藥品一覽表
產能不足類藥品一覽表
無法正常供應類藥品一覽表
信息來源: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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