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醫改評論]新醫改的七年之癢
日期:2016/11/9
2016-11-02 新醫改評論
2009年4月6日,被稱為“新醫改方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公布。自那時算起,新醫改已經快八年了。八年時光,艱苦卓絕的抗戰都快勝利了,可是,百姓殷切盼望的新醫改呢?恐怕是無感、無語。政府在過去的七年里砸了大錢,但新醫改進展不盡如人意。
值得探究的是:為什么新醫改十分費勁?筆者的觀察是:根源就在于行政化思維和習慣的根深蒂固。行政化習慣與市場化機制的婚姻,已到七年之癢,還會繼續維持下去嗎?
要搞明白這樁無感婚姻的來龍去脈,還要從2005年的醫改爭論說起。
2005 年,在官方智庫和學界,赫然興起了醫改的“政府主導派”。這一派認為,過去二十多年醫改基本不成功,根源在于醫療機構過度市場化,公立醫院公益性淡化。矯 正之策自然是行政機制大行其道,由單一的政府部門對醫療行業進行全方位、全環節、全天候的管理。他們相信,只要舉國體制大興,命令與控制力行,醫療公益性 就如北京奧運成功舉辦一樣,指日可待。
筆者在2005年夏天初涉醫改研究領域,率先反擊了當時流行的“反市場論”。在筆者看來,“看病貴、 看病難”的出現,根本不是醫療服務市場化的必然結果,也并非根源于“公立醫院社會公益性淡化”。問題的根源在于市場機制沒有建立好,其中核心環節是醫療服 務的買賣關系混亂不堪;公立醫院也并非過度市場化,而是偽市場化,即行政型市場化。
就“行政型市場化”之弊,當時還在北京師范大學任教的筆者提出了一整套解決方案,簡稱“第七套方案”,被稱為“新醫改的市場派”。在當時上上下下都對“市場派”持負面、鄙夷甚至聲討的大氛圍中,筆者對此標簽欣然接受。
最終,市場派的核心見解和政府派的重要主張,都載入了2009年的新醫改方案。
時光荏苒。市場、市場化、市場機制這幾個詞匯,今天已不再是負面字眼。君不見,讓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一點已載入執政黨的決議。然而,吊詭的是,很多人在為“市場”搖旗吶喊的同時,卻沒有把醫療領域中的“市場機制”說清楚、道明白。
在過去十年內,筆者一直在闡述如下觀點,即要在醫療領域中建立市場機制,必須完成如下三件大事:其一,推進全民醫保,形成醫療服務的第三方購買者;其二,讓醫保機構以團購的方式購買醫療服務;其三,在醫療供給側形成多元化辦醫的格局。
這三件大事,說白了,就是搞定埋單者,搞定埋單的方式,搞定埋單的地方。只有將這三件事情做好,“建機制”這個新醫改的目標,才能落在實處。
搞定埋單者是醫改的頭等大事。醫保機構作為醫患雙方之外的第三方購買者出現在醫療領域,盡管不是醫改的充分條件,卻是必要條件。換言之,全民醫保不是萬能的,但沒有全民醫保卻是萬萬不能的。在這里,第三方購買機制的形成,恰恰是“市場派”的核心主張。
既然確定了醫保機構是埋單者,那么新醫改的第二件大事,順理成章,就應推動醫保機構購買醫療服務。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埋單的方式。用學術術語來說,是推進醫保付費改革;用政策術語來說,是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2007年,筆者在主筆北師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議書(即俗稱的“第七套方案”)時,就提出“付費機制的合理設計是撬動整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杠桿”。
如果沒有醫保,單個病人與醫療機構打交道,只能“按項目付費”,即“數明細”。大家參加了醫保,很多醫保機構一開始還是同病人一樣,采取按項目付費。按項目付費有一個問題,就是會誘導醫療機構過度醫療,把項目弄多一點兒,或挑選收益高的項目。
很多人秉持行政化的思維,認為過度醫療的根源在于政府監管不力,于是痛責衛生行政部門“行政不作為”。在這些人的想象中,只要衛生行政部門聘請一些懂醫療的觀世音,整天盯著醫療機構,進行全方位、全天候、全環節的監管,過度醫療就能得到遏制。
這是“政府主導派”思維的一種典型體現,而這種思維所引致的諸多行政性管控措施,一直主導著醫改的進程。由于這些管控措施都集中在藥上,因此坊間盛傳,醫改變成了藥改。
其實,針對過度醫療以及醫療費用上漲過快,全世界都在推進醫保付費改革,其要領是“團購”。道理很簡單,如果醫保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就一大群人的某類醫療 服務,以“打包付費”的方式向后者付費,醫療機構超支自理、結余歸己,那么醫療機構絕對會喪失過度醫療的動力。總額預付制、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等,無 非是“打包”的依據不同而已。
可是,在醫療界內外,對控制醫療費用上漲,人們普遍的思維習慣還是依賴行政檢查或價格管制。
這幾年來,為控制醫療費用上漲,政府各部門費了洪荒之力,推出各種行政性措施,尤其是藥品降價、藥品零差率、藥品集中招標、藥品流通兩票制等,可是,藥價虛高的情形卻依然故我。
自2011年以來,情況發生些許變化,醫保付費改革受到政府重視,可在推進過程中并不順暢。由于醫保統籌地區眾多,醫保付費改革的具體措施也五花八門。地方 化的積極探索是好事,但有一些共同的因素阻礙著醫保付費改革,即行政化,企圖一切依照“命令與控制”的模式來解決問題。
行政化因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價格管制。前文說到,目前盛行的依然是按項目付費,而付費的標準,也就是絕大多數醫療服務項目、藥品和耗材的價格,都由政府制定。這一體制,可稱為“按項目定價”。
按道理,如果推進醫保付費改革,就要采取各種各樣的“打包付費”,俗稱“一口價”。可是,非常詭異的是,幾乎所有地方都出現了“一邊一口價、一邊查明細”的情形。如此一來,醫療機構完全沒有內在的積極性去控制成本以便“結余歸己”,醫保機構則疲于奔命。
事實上,在很多地方,醫保付費改革剛剛起步,醫保機構和醫療機構當中怨聲連連的情形屢見不鮮。這種現象的出現,有很多技術性緣由,不適于在本文中詳論,但說到底,還是市場化與行政化左右互搏所致。
行政化思維、習慣與體制的根深蒂固,對市場機制的認識不足,以及本文未加詳論的公立醫院去行政化的艱難,這就是新醫改這盤棋局進展如此費勁的原因。這樣的局 面,歷經七年多而沒有多大改變。在無窮多婆婆的看護和插手下,行政化與市場化的包辦婚姻已到七年之庠。如果不離婚,那就只能湊合著過日子,其郁悶性結果, 可想而知。
信息來源:新醫改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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