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全省藥品采購新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20
浙衛發 [2016] 49號
各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省級醫療單位,省藥械采購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意見》(浙政辦發〔2015〕57號)等文件精神,按照“試點先行、平穩推進”的總要求,確保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機制工作順利推進,現就推進全省藥品采購新平臺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新平臺建設工作
構建全省統一的信息流、商流、資金流“三流合一”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交易新平臺,是改革完善我省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重要手段和基礎。實現全程嚴格監管,確保30日之內支付貨款,建立藥品采購新機制、醫保支付標準新機制、藥品交易監管新機制,提升藥品采購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進采供雙方恪守契約精神具有重要意義。省藥械采購中心要切實履行新平臺建設主體責任。各級衛生計生、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以及公立醫療機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謀劃,統籌部署,將新平臺建設作為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藥品采購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并貫穿于改革工作全過程。做好與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做好省市縣三級監管體系的實時響應,做好與人力社保(醫保)、藥監和物價等部門監管體系的互通共享。依法開展向社會提供相關采購信息的查詢和公開工作。
二、平臺對接實施范圍與步驟
(一)實施范圍。全省政府辦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含公立基層醫療機構)納入新平臺對接范圍。待條件成熟后,適時過渡到全省各級企事業單位、國有控股單位、部隊等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并逐步擴大到民營醫療機構等其他單位。
(二)試點先行。根據前期藥品采購工作情況,省衛生計生委將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等15家醫療機構列為“三流合一”藥品采購新平臺對接試點工作單位。各試點工作單位于2016年6月接入省藥品采購新平臺,并完成實際資金支付測試工作。
(三)平穩推進。新平臺測試完成之后,省級醫療單位作為首批上線運行單位接入新平臺,再逐步擴大到首批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市即杭州、寧波、溫州和紹興市的公立醫療機構,最后覆蓋全省。具體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由省藥械采購中心統籌負責并通知各地。
三、加快推進各項重點工作
(一)平臺采購賬號清理工作
一個醫療機構原則上只能保留一個藥品采購賬號(平臺交易系統登錄ID)。醫療機構持有多個采購賬號的,要在省藥品采購新平臺確認一個參與藥品采購結算的采購賬號。若醫療機構持有采購賬號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一致的,由各市衛生計生委(局)確認注銷和變更情況并上報省藥械采購中心。省藥械采購中心要做好賬號信息匹配、統一與合并工作,確保采購信息不丟失,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采購工作。具體工作由省藥械采購中心結合新平臺推進工作安排適時開展。
(二)資金結算工作
省藥械采購中心分別在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設立監管賬戶,監管賬戶名稱為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其中,在建設銀行設立的監管賬戶:建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營業室,賬號:33050161353500000068;在工商銀行設立的監管賬戶:工行杭州之江支行,賬號:1202022929900025306。一個醫療機構只能選擇其中一家銀行辦理藥品貨款支付業務。
全省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通過浙江省藥品采購平臺在藥品采購合同總額內,按采購訂單將藥品采購貨款在線繳付給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監管賬戶,再由省藥械采購中心向藥品供貨商支付和結算。
省藥械采購中心應與批準設立的監管賬戶開戶銀行簽訂相關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提供醫療機構信息,開通網上銀行轉賬功能,與監管賬戶開戶行、省藥械采購中心簽訂《浙江一戶通系統特約委托收款協議書》三方協議,采用主動支付、主動扣款、銀行融資等多種支付方式進行資金的繳付。
由衛生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的各縣(市、區)基層醫療機構可由各縣(市、區)衛生會計核算中心與有關部門統一簽訂相關協議并回款。
(三)系統對接工作
省藥械采購中心提供統一的接口標準,并制定發布一系列相關技術標準。各地要嚴格執行,統一、規范地開展接口建設和信息系統升級改造,保證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和相關企業順利接入平臺,實現登記信息實時共享,減輕采購人員工作強度。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協助省藥械采購中心推進與醫療機構HIS系統對接工作,各級醫療機構應合力配合,按省藥械采購中心事先確定的部署要求按期完成相關工作。
四、實施醫保資金預付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意見》(浙政辦發〔2015〕57號)有關要求,建立醫保費用預付機制。各級醫療機構應加強庫存藥品管理,合理采購、防止積壓。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在次月足額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上月的醫保費用,對醫保藥品支付額大、資金周轉困難、分級管理和協議評價情況良好的定點醫療機構,預付上年度2個月平均額度以內的醫療費用作為周轉金,其中較上一年度醫保基金支付增長率在5%以下的(含),給予2個月平均額度醫療費用的醫保預付款;增長率在5%以上的,給予1個月平均額度醫療費用的醫保預付款。醫保基金支付的預付款作暫付款處理。各級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財會管理制度執行。
五、認真落實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藥品采購“三流合一”新平臺建設工作,專業性強、涉及面廣,是綜合改革創新的大事,各級衛生計生、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省藥械采購中心要切實承擔相應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注重溝通協調,穩步推進新平臺建設。
(二)準確把握目標任務
各地各部門要按時完成醫療機構采購賬號清理、資金結算、系統對接和醫保資金預付等工作。省藥械采購中心要按照推進計劃統籌全省新平臺建設工作,協調銀行、醫療機構和軟件公司按時保質完成相關工作。
(三)確保平臺信息安全
省藥械采購中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信息安全,主動承擔信息安全職責,把信息安全納入新平臺建設的全周期。要按照國家有關信息安全要求,建立平臺和系統安全保障制度,明確崗位、落實責任,在數據錄入、審批審核、修改編輯等環節要嚴格規范;在數據存儲、備份、整合、移交等方面要加強保密防范;在信息共享、系統對接、平臺試運行等關鍵環節要嚴防數據流失、外泄。
聯系人:
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陸佳裕
聯系電話:0571-87709372 傳真:0571-87709373
省人力社保廳醫保處:陳李杰 聯系電話:0571-87050375
省財政廳社保處:全龍江 聯系電話:0571-87056584
省藥械采購中心:賬戶清理工作:蔡捷
聯系電話:0571-86401867
傳真:0571-86401796
資金結算工作:閆萍
聯系電話:0571-86401863
傳真:0571-86401673
系統對接工作:李劍峰
聯系電話:0571-86401657
傳真:0571-86401953
省衛生計生委 省人力社保廳 省財政廳
2016年8月9日
信息來源: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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