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 中醫藥立法34年征程漫漫,終于圓滿
日期:2016/12/27
中國中醫藥報記者劉甦/攝
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該法將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從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1條規定“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開始,到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醫藥經歷了34年的立法征程,小編特為大家整理、回顧了這34年的立法歷程>>>
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1條規定“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為中醫藥發展和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據。
1983年
已故著名中醫學家、中國工程院院士董建華等全國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醫藥立法議案。
200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發布施行。
2008年
制訂中醫藥法被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標志著中醫藥立法納入國家立法日程。
2009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加快中醫藥立法工作。
201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送審稿)》報至國務院法制部門。
2012年
制訂中醫藥法被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2013、2014年
制訂中醫藥法連續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2014年兩會
張德江委員長在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出“將制定中醫藥法”。
2014年7月
國務院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4年底
已完成《中醫藥法(征求意見稿)》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5年12月9日
國務院第1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并將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5年12月2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始首次審議中醫藥法草案。
2016年1月29日
中醫藥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中國人大網顯示,截至當日19時,收到超過32000條征求意見。
2016年8月29日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匯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修改情況并提交二審。
2016年8月30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中醫藥法草案進行分組審議。
2016年12月19日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匯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二次審議稿)》的修改情況并提交三審。當天下午進行分組審議。
2016年12月25日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中醫藥法》正式頒布。
信息來源:中國中醫
浙公網安備 330212020006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