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關于將注射用阿替普酶納入臨時備案采購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7/1/21
各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近期,我中心收到部分醫療機構因臨床搶救用藥需求,要求備案采購注射用阿替普酶。為保障臨床用藥,根據省衛生計生委《浙江省藥品備案采購管理辦法》(浙衛發〔2016〕56號)文件規定,經評估并請示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將注射用阿替普酶納入臨時備案采購范圍,并以其全國最低實際供應價格作為最高備案采購限價。 請各單位嚴格按備案采購管理有關規定采購和使用。 附件:納入臨時備案采購管理的產品(附件請點擊左下“閱讀原文”進入公司官網查看)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7年1月20日
信息來源:浙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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