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漲價不及時供貨,7家藥企被警告
日期:2017/2/12
遼藥采領辦[2017] 4號
各市衛生計生委,各醫療機構、藥品生產(配送)企業:
依據遼寧省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供應保障系統數據,2016年10~12月份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共上報藥品短缺信息53條,涉及藥品42個,經過對部分藥品生產、配送企業進行生產和儲備情況的調查、梳理和甄別,現發布遼寧省2017年第1號藥品短缺預警預報。
一、上報短缺信息中可以正常供應的藥品
由于企業生產線改造、原料暫時短缺、易凍產品溫度過低結晶、產品召回等原因造成藥品暫時性短缺,現已恢復正常供應(詳見表1)。
經過與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和遂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溝通,上述2家企業均已承諾保障我省藥品的正常供應。
二、藥品短缺情況及原因
(一)9種藥品存在產能不足、不能正常生產或已停止生產的情況
造成藥品停產或不能正常生產的原因主要有:生產企業改造、藥品GMP證書到期、原料短缺供應時斷時續等原因(詳見表2)。
(三)10種藥品企業反饋不能正常供應
部分企業反饋原料價格上漲、生產線改造、成本增加、供貨價高于我省中標價,從而無法按中標價正常供應(詳見表3)。
三、對違規情況的處理
經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對于不能按中標價及時、足額供貨的開封制藥(集團)有限公司、常州蘭陵制藥有限公司、山東方明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市美寶制藥有限公司、上海第一生化藥業有限公司、上海信誼金朱藥業有限公司、天津金耀藥業有限公司等7家生產企業給予警告,如果再次發生違規擅自漲價或通過控銷手段不及時、足額供貨的行為,經查實后將納入遼寧省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藥品供應保障工作,對醫療機構上報的藥品短缺信息要認真復核、加強溝通協調,盡快解決藥品短缺情況。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深入開展短缺藥品調查工作,充分利用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信息資源,積極與相關藥品生產和配送企業溝通,協調解決短缺問題,如發現企業存在違規行為要按相關規定進行約談,并責令其限期整改,對于拒不改正的企業要給予警告并上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按中標價格或與醫療機構議定的價格及時、足額供貨。如發生擅自漲價或通過控銷手段不能及時、足額供貨的,一經查實,將納入遼寧省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并取消該產品的中標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中標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遼寧省境內的藥品集中采購活動,全省醫療機構2年內亦不得向其采購任何藥品。
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月26日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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