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中標藥品動態調整(第三批)結果公布
日期:2017/2/12
根據《關于開展2015年度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標結果動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本市對按有關規定進行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包括常用低價藥清單范圍內日服用費用西藥超過3元/中成藥超過5元的藥品及復合西藥(按滬人社醫〔2012〕475號文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復合西藥)進行了動態調整,依照規則確定了第三批調整結果,現予以公布。調整結果目錄可從“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www.smpaa.cn)上下載,未列入此次調整結果的藥品將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藥品調整結果的有效期為:自本次調整結果執行日起,至下一年度動態調整結果執行日止。
二、根據《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市物價局不再統一制定公布中標藥品的最高零售價,各公立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實行零差率銷售。
三、本次調整的藥品可由醫療機構直接向生產企業采購;也可由醫療機構向生產企業自行委托的經營企業采購。各醫療機構不得與企業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補充性條款和協議,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申報資料,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上海市藥品招標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17年2月15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標藥品第三批動態調整結果目錄(保留中標資格)詳情點查閱原文。
2、2015年度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標藥品第三批動態調整結果目錄(取消中標資格)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7年2月9日
信息來源:藥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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