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月執行兩票制,從金華開始!
日期:2017/2/15
金華晚報
特別提醒:各縣(市)和市直民營醫療機構自愿加入市采購共同體的于2017年2月15日前向市藥械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自行組織的縣(市)請于2017年2月15日前制訂工作方案,并上報市藥械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017年3月底前,明確市藥品采購共同體的組成醫院,由市藥品采購辦分批分類啟動與藥品生產企業確定藥品的采購價;各縣(市)也必須于3月底前啟動藥品集中采購工作。5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藥品集中采購談判工作,并協助省里完成藥品采購新平臺切換工作。2017年6月1日后,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的監管,密切關注藥品集中采購機制改革的成效,不斷完善藥品集中采購機制,適時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三醫聯動改革,并推動醫療行業的薪酬制度改革。
記者昨從有關部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健全藥品集中采購機制,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機制,經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聯合印發了《金華市完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方案》。
推行兩票制,落實帶量采購
根據《方案》,我市將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在全市藥品流通領域實行“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壓縮中間環節,有效遏制藥品價格虛高現象。
其中,我市藥品集中采購堅持以臨床需求為導向,保障供應為前提,各級醫療機構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的原則,分批匯總編制采購清單及采購量,簽訂采購合同,落實帶量采購。
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根據《方案》,我市各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或邀請第三方參與價格談判,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及各種名目的利益輸送。采購主體可對比省內其他開展價格談判地市的采購目錄和采購價,可直接采納作為我市的采購目錄和采購價;也可自行組織價格談判。其他地市未進行價格談判的藥品,用量較大藥品由采購共同體組織價格談判;用量較少或部分專科、獨家使用藥品可由醫療機構直接進行談判。
據介紹,對醫保目錄內的藥品,醫保經辦機構建立統一的支付標準;對醫保目錄外的藥品,公立醫療機構確定不高于省招標價格的支付標準。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實際采購價低于藥品醫保支付標準或參考銷售價格的差額部分,每季度清算一次,清算后及時上繳同級財政設立的財政專戶。財政將上繳資金的80%以獎勵形式返回給醫療機構,剩余的20%上繳資金由衛生計生、財政、人力社保等部門組成聯合考核組,在對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等采購、回款、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及醫療費用控制情況進行考核后,依據考核情況予以返回。返回資金實行專項核算和管理,由醫療機構主要用于薪酬制度改革,少部分用于醫院的發展。
建立醫保預付制度
根據《方案》,對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藥品配送,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按照遠近結合、城鄉聯動的原則,提高采購、配送集中度,統籌做好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供應配送管理工作,鼓勵探索縣鄉村一體化配送。按照省里統一部署,推行全省統一的信息流、商流、資金流“三流合一”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交易新平臺,確保30日之內支付貨款,降低企業成本和藥品生產流通成本。
同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在次月足額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上月的醫保費用,對醫保藥品支付額大、資金周轉困難、分級管理和協議評價情況良好的定點醫療機構,可以預付上一年度1~2個月平均額度以內的醫療費用作為周轉金,其中較上一年度醫保基金支付增長率在5%以下(含),給予2個月平均額度醫療費用的醫保預付款;較上一年度醫保基金支付增長率在5%以上,給予1個月平均額度醫療費用的醫保預付款。
其中,各級政府辦醫療機構所使用的藥品,必須通過省藥械采購平臺進行網上集中采購,禁止網下采購和目錄外采購,禁止網下利益輸送。允許非公立醫療機構自愿參加網上集中采購。各級政府辦醫療機構應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重點監控高價位藥品。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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