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市,5家藥企已停產,4家半年將被查一次
日期:2017/2/23
2月16日,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溫州市藥品生產企業2016年度監督等級評定情況通報》。
根據《浙江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溫州市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試行)的規定,結合2016年全市藥品生產企業接受各級監督檢查(含GMP認證檢查、飛行檢查、有因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和市場抽查的情況,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完成對全市藥品生產企業2016年度監督等級評定工作。評定情況如下:
全市22家藥品生產企業除5家停產不參評外,參評17家,其中:AA級8家,A級5家,B級4家。
具體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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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級8家:溫州海鶴藥業有限公司、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溫州立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東日藥業有限公司、溫州小倫包衣技術有限公司、羅賽洛(溫州)明膠有限公司、普邦明膠(溫州)有限公司、溫州申鹿氣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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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級5家:浙江瑞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瑞藥業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浙江鐵楓堂藥業有限公司、嘉利達(平陽)明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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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級4家:浙江康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華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晨藥業有限公司、溫州乾和中藥飲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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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產不參評5家:浙江盛基藥業有限公司、浙江巨能樂斯藥業有限公司、浙江乾盛康藥業有限公司、溫州清明化工有限公司、嘉利達(蒼南)明膠有限公司。
據醫藥觀察家網查詢《溫州市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試行)得知,監督等級評定條件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者,為AA級:
(一)連續三年無違法違規藥品生產銷售行為;
(二)連續三年無重大藥品質量事故;
(三)連續三年按規定符合生產許可及變更登記備案要求;
(四)連續三年監督檢查無嚴重缺陷或多項主要缺陷,缺陷項目整改符合要求,企業能對產品生產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五)連續三年配合依法監督檢查,無提供虛假資料行為。
符合下列條件者,為A級:
(一)一年內發生1次違法違規行為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處罰,在規定期限內經整改符合要求;
(二)一年內無重大藥品質量事故;
(三)一年內按規定符合生產許可及變更登記備案要求;
(四)一年內監督檢查無嚴重缺陷,主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整改符合要求,企業能對產品生產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五)一年內配合依法監督檢查,無提供虛假資料行為。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B級:
(一)一年內發生1次及以上違法違規行為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案處罰,在規定期限內經多次整改符合要求;
(二)一年內發生一次重大藥品質量事故,及時采取措施,未造成嚴重后果;
(三)一年內發生不符合生產許可及變更登記備案要求,在規定期限內經整改符合要求;
(四)一年內監督檢查存在一項嚴重缺陷,缺陷整改經監督符合要求,企業能對產品生產過程進行控制;
(五)一年內發生不配合依法監督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行為,在規定期限內經整改符合要求。
此外,據醫藥觀察家網了解,監督等級AA的企業,可減少檢查頻率。監督等級B的企業,必須實施系統檢查,必要時半年檢查一次。
信息來源:醫藥觀察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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