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提出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醫藥分開;
近期,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到2017年底,全國范圍內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藥品收入占業務總收入比例(不含中藥飲片)力爭降至30%左右。而當前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占比控制較為理想的也在45%左右。
藥品收入虧空如何彌補,成為公立醫院的難題。醫藥行業觀察人士指出,在新醫改的背景下,醫院繼續持有藥房,藥房將從利潤來源變為成本,因為醫院要支付藥房人員工資。而將藥房托管出去,醫院不會吃虧,只是更換盈利方式。
利益可圈可點
據醫藥觀察人史立臣分析,藥企方面通過托管醫院藥房可以收獲頗多:
一、壟斷托管醫院藥房的進銷存,降低藥品交易成本,形成藥企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打擊競品,甚至為競品進入托管藥房設置屏障;
三、放大藥企自身產品的銷量;
四、充分參與當地公立醫院的改革,為保障自身利益鋪好路。
此外,藥品生產企業通過銀行直接劃賬,特別是現款現貨,資金回籠更加及時。如此看來,藥房托管何以不成為藥企眼中的“香餑餑”?
對醫院而言,醫務人員的收入不再以開藥數量來衡量,而是以診療質量來定標準;托管企業每年上繳的托管費中,院方按比例作為績效發給醫務人員,職工年收入總體將有提高……
對患者來說,此種機制如平穩運行,患者藥費將獲得讓利,藥價降低,無形中解決了“看病貴”的問題;對長期缺乏的救命藥,托管企業可以通過自身的進貨渠道及時調到貨……
藥房托管近乎無暇,那么質疑聲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