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秒懂福建醫保支付價——聯合議價將風行
日期:2017/3/11
今日,福建省正式公布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目錄(第一批)及醫保最高銷售限價和醫保支付結算價。
目錄出來后,醫保最高銷售限價、醫保支付結算價、掛網價、采購價、零售價分別是什么?相信很多藥企的老板血壓高的血壓高,涼了半截的涼了半截,發懵的發懵,很多人其實看不懂這個目錄。
那么,小編在這里通俗點解讀下福建的若干個價格,爭取一圖讓你秒懂。
上圖中若干價格的定義解釋下:
1、醫保最高銷售限價:
藥品醫保最高銷售限價是按照藥品“四通用”原則,根據掛網企業最終報價,綜合考慮相關價格信息(如最低采購價、口岸價、出廠協議價等)確定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最高銷售限價。最高銷售限價不指向任何具體企業、具體產品。
簡單說,醫保最高銷售限價,類似于原來發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價。
2、醫保支付結算價:
藥品醫保支付結算價是綜合藥品屬性(治療、輔助、營養)、藥品價格、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的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藥品費用結算標準。藥品醫保支付結算價由醫保基金和參保個人按報銷比例分擔;(藥品實際零售價)高于醫保最高銷售限價部分由醫療機構承擔,高于醫保支付結算價、低于醫保最高銷售限價之間的差額由患者個人承擔。
3、采購價:
省級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交易平臺上掛網藥品的掛網價格為醫療機構最高采購限價。鼓勵定點醫療機構與藥品供應企業進一步談判(聯合談判),降低藥品采購價格。
4、實際零售價:
不論藥品采購價格高低,醫療機構均應按不高于醫保最高銷售限價進行銷售。藥品采購價與銷售價之間的差額,歸醫療機構。
結論:前文說過,福建基于全國最低價聯合采購的限價、競價、議價“快三刀”已落,而醫保支付價、地市議價、梯度降價“慢三刀”已經來臨。由于醫療機構的實際收益來自于采購價到零售價的價差,所謂零差率在地市聯合議價后其實又被突破了,相信大家在福建后邊的地市議價中還會面臨更大的降價壓力。
醫保支付結算價成為新的調節杠杠,誘導醫院發揮積極性通過聯合議價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在這個過程中,過期專利原研藥品、價格較高的國產仿制藥企業預計在福建地市議價中會受到更嚴峻的挑戰。福建或許是新的降價大坑,但是準入越難,意味著市場營銷相對容易,你準備好跳了沒?
信息來源:藥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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