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兩票制:7月1日正式啟動,4個月過度期
日期:2017/5/8
《營改增+兩票制背景下的CSO解決方案》研討會
時間:5月15-16日;地點:上海
咨詢:180-2869-1034;138-2611-5885;180-2869-1045
醫藥云端工作室:挖掘趨勢中的價值
整理:Dana
五一放假前夕,內蒙古低調發布兩票制征求意見稿,生產企業界定、可不執行兩票制品種以及“不算一票”情況均與國家版一致。
也有“因地制宜”做延伸,比如回款問題,據業內人士透露,內蒙古回款問題形勢“相當”嚴峻,方案中亦有提到醫療機構要“嚴格按合同回款”,但是不按時回款會有相應什么應對措施,并沒有詳細說明。
回款是全國性問題,各地政府不是沒有努力,寧夏采取掛網批評措施,甘肅創新性“引入銀行提供周轉金”,然縱觀全國,目前更多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另外,根據內蒙古實際情況,兩票制“試點先行”、“分布實施”,這一點倒是與隔壁甘肅類似,具體是:
1.全區2017年7月1日啟動公立醫療機構兩票制,試點城市率先推行,非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的三級醫療機構先行推行,并逐步向二級及基層延伸。給予四個月的過渡期,2017年11月1日,全面實行。
2.臨床使用量排名靠前的品種,優先落實“兩票制”,對部分小品種藥和短缺藥品逐步實行。
3.啟動醫聯體帶量、帶預算聯合采購的醫聯體,在執行新的聯合采購結果以后全面實施“兩票制”。
另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到,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也將進一步完善功能,逐步建立“票據維護及檢索查詢比對系統”,不斷健全藥品網上采購信息、發票信息、隨貨同行等信息管理和發票比對功能,方便各方信息傳輸、查詢、驗證和追溯。藥品價格的出廠追溯,票據的全流程監管,已是全國大勢所趨。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7年4月28日至5月12日。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各界人士可通過信函、傳真反饋意見和建議,以單位名義反饋意見的請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個人身份反饋意見和建議的,請簽名并附個人聯系方式。
內蒙古自治區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及國務院醫改辦等8部門《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國醫改辦發〔2016〕4號)精神,推動自治區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落實“兩票制”,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在藥品采購中逐步推行“兩票制”為抓手,不斷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改革,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壓縮中間環節,降低虛高價格,促進醫藥產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進一步強化監管,嚴厲打擊“過票洗錢”、偷稅漏稅等藥品購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市場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實施“兩票制”工作中,堅持以下原則:
——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特別是開展自行采購或跨區域聯合采購的城市率先推行“兩票制”。啟動帶量、帶預算聯合采購工作的醫聯體全面推行“兩票制”,逐步將“兩票制”擴大到其他地區和醫療機構。
——分步實施,逐步覆蓋。通過藥品分類、醫療機構分級積極穩妥推進“兩票制”的實施。“兩票制”率先在三級公立醫院試點推行,逐步向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對臨床使用量排名靠前的品種,優先落實“兩票制”,對部分小品種藥和短缺藥品逐步實行。
——因地制宜,保障供應。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堅持縣鄉村一體化配送模式,為特別偏遠、交通不便的蘇木鄉鎮衛生院、嘎查村衛生室配送藥品,可允許在“兩票制”基礎上再開一次發票,有效保障基層藥品供應。
二、“兩票制”的界定
“兩票制”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
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1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1家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
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但最多允許開一次發票。
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合理確定加價水平。鼓勵生產企業直接為公立醫療機構配送藥品。公立醫療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品貨款、藥品生產企業與流通企業結算配送費用,嚴格按合同回款。
為應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和病人急(搶)救等特殊情況,緊急采購藥品或國家醫藥儲備藥品,可特殊處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流通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1、實施范圍。全區公立醫療機構納入“兩票制”實施范圍,鼓勵其它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兩票制”。
2、實施時間。2017年7月1日啟動“兩票制”工作。為保證“兩票制”順利實施,在各地區 “兩票制”工作啟動后,給予四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實施原則,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率先推行“兩票制”。
非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的三級醫療機構先行推行,并逐步向二級及基層延伸。啟動醫聯體帶量、帶預算聯合采購的醫聯體,在執行新的聯合采購結果以后全面實施“兩票制”。
具體推進時間由盟市統一安排確定。在過渡期內,藥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快消化庫存,加快調整并重建配送關系。2017年11月1日,全面實行“兩票制”。
四、實施要求和規定
(一)實施要求。
1 試點盟市自行采購或跨區域聯合采購以及醫聯體帶量、帶預算聯合采購等新開展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集中采購機構在編制采購文件時要將“兩票制”作為必備條件。
參與藥品集中采購的藥品生產企業要在標書中作出執行“兩票制”的承諾方為有效投標。實行其他采購方式采購藥品的,也必須在采購合同中明確執行“兩票制”。
2.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率先執行“兩票制”,已在自治區藥采平臺掛網,并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交易的企業及產品應按照“兩票制”要求重新建立配送關系,完善供應覆蓋區域,做好藥品供應保障工作。
3.執行“兩票制”的公立醫療機構要選擇網絡體系全、質量信譽好、配送能力強,能夠承諾實施“兩票制”、配合提供相關憑證并自愿承擔相應責任的藥品流通企業開展配送工作。
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合理控制配送企業數量,提高配送集中度,促進醫藥流通市場優化整合。在與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簽訂購銷合同時,必須在采購合同中明確“兩票制”的有關要求。流通企業必須承諾提供、核對相關憑據并承擔相應責任。
4.各盟市藥采管理機構要根據“兩票制”的相關規定政策,加強對配送企業的考核管理,建立退出機制,統籌做好“兩票制”與縣、鄉、村一體化藥品配送模式的銜接。允許盟市在原有配送企業的基礎上,通過“兩票制”的實施重新報名遴選配送企業,淘汰部分不能實施“兩票制”的配送企業。
(二)實施規定。
1 藥品生產、流通企業銷售藥品,應當按照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統稱“發票”),項目要填寫完整詳細。
所銷售藥品還應當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GSP)要求附符合規定的隨貨同行單,發票(以及清單,下同)的購、銷方名稱應當與隨貨同行單、付款流向一致、金額一致。
2.藥品流通企業購進藥品時,應主動向藥品生產企業索要發票,發票必須由藥品生產企業開具。到貨驗收時,應驗明發票、供貨方隨貨同行單與實際購進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等,核對一致并建立購進藥品驗收記錄,做到票、貨、賬相符。
對發票和隨貨同行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發票、隨貨同行單和購進藥品之間內容不相符的,不得驗收入庫。加強藥品購銷中發生的發票及相關票據管理,建立“兩票制”票據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接受相關部門的查驗。
3.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驗收入庫時,必須驗明票、貨、賬三者一致方可入庫、使用,不僅要向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索要、驗證發票,還應當要求流通企業提供從生產企業獲得的,加蓋該流通企業印章的進貨發票復印件,核對相關信息并留存備查。
發票復印件的真實性由流通企業負責,并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合同中予以明確。兩張發票的藥品流通企業名稱、藥品批號等相關內容互相印證,且作為公立醫療機構支付藥品貨款憑證并納入財務檔案管理。
每個藥品品種的進貨發票復印件至少提供一次。鼓勵有條件的盟市探索使用電子發票,通過信息化手段驗證“兩票制”。
五、監管管理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兩票制”工作,充分認識推行“兩票制”的重要意義,主動作為,加強領導,突出重點,積極為“兩票制”落地創造有利條件。
要打破利益藩籬,破除地方保護,加快清理和廢止在企業開辦登記、藥品采購、跨區域經營、配送商選擇、連鎖經營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政策和規定。
地方政府要支持網絡體系全、質量信譽好、配送能力強的大型藥品流通企業到當地開展藥品配送工作。
支持建設區域性的藥品物流園區和配送中心,推進藥品流通企業倉儲資源和運輸資源有效整合,多倉協同配送,允許藥品流通企業異地建倉,在自治區范圍內使用本企業符合條件的藥品倉庫。
按照遠近結合、城鄉聯動的原則,繼續實施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打通鄉村藥品配送“最后一公里”。
(二)各級藥品集中采購機構要加強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監督管理,定期查驗配送企業的“兩票制”票據檔案,對不按規定執行“兩票制”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取消投標、中標、配送資格,并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藥械采購不良記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要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和配送企業的配送關系建立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三)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執行“兩票制”的監督檢查,對索票(證)不嚴、“兩票制”落實不到位、拖欠貨款、有令不行的醫療機構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直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將企業實施“兩票制”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圍,對企業違反“兩票制”規定的要及時查處,并通報轄區藥品集中采購機構,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稅務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發票管理,依法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稽查力度,為“電子化發票”互聯共享提供支持。
商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規范流通企業的市場行為;發改和工商部門要嚴厲打擊藥品購銷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兩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推動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稅務監管平臺、藥品價格追溯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平臺等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推進和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鼓勵企業間互相監督舉報。
(二)嚴格考核管理。自治區將“兩票制”納入醫改的總體部署,強化改革的主體責任、實施責任、監管責任,加強對“兩票制”實施工作的考核,實行臺賬管理,確保“兩票制”落地生效。
(三)完善平臺功能。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進一步完善功能,為“兩票制”順利實施創造條件,逐步建立“票據維護及檢索查詢比對系統”,不斷健全藥品網上采購信息、發票信息、隨貨同行等信息管理和發票比對功能,方便各方信息傳輸、查詢、驗證和追溯。
(四)加強政策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和引導,宣傳推行“兩票制”的目的、做法和意義,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為推行“兩票制”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要及時解決政策推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和自治區相關主管部門。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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