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遷】藥房托管今昔對比:有哪些差別?如何影響藥品市場格局?
日期:2017/5/15
在藥占比、零加成等新政策的影響下,藥房托管很可能是一種過渡措施,一步步將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的藥品市場份額轉移到零售藥店。
5月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公立醫院門診藥房開始成為成本中心,公立醫院為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地方政府為了減輕財政壓力,可以選擇的應對策略和政策手段要么是取消門診藥房,要么是藥房托管。而2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明確“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這也就意味著藥房托管成為未來的必然趨勢。
藥房托管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演進而變化,但今天的藥房托管不同于2001年的藥房托管,因為兩者所處的政策環境差別比較大,藥房托管的起因和政策前提存在差別。這些差別影響了未來藥品市場的格局。
首先,起因和政策前提不同。2001-2008年進行的藥房托管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主導下的政策嘗試,當時公立醫院藥占比超過50%,藥品加成存在,也就是在利益分配明顯偏向公立醫院的情況下進行的改革,藥房托管成功的可能性也就不會大。而2009年開始的醫藥分開政策相對穩健,步步推進,藥占比和零加成政策目標是改變利益分配格局,從而反向倒逼公立醫院改革門診藥房,這種情況下進行的藥房托管很可能只是暫時的過渡措施,長期的走向則是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
其次,托管模式存在差異。2001-2008年期間進行的藥房托管產生了三種模式:①藥學人員歸醫院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是三九集團。醫院藥房所有權、人事權歸醫院負責,經營權、管理權、員工考核和績效歸企業負責,企業需要保證醫院不低于加成的利潤。②藥學人員歸企業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是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其與第一種模式的區別在于藥房產權不變、藥劑科職能不變、藥學人員身份不變,日常管理交給企業,企業保證醫院的利潤。③藥學人員歸政府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是安徽蕪湖。醫院藥劑人員的人事、工資等關系全部劃轉到政府管理的藥管中心,由藥管中心進行勞務派遣到公立醫院藥房。
而2015年之后出現的藥房托管主要圍繞“剝離門診藥房”的程度出現了三種模式:①門診藥房在醫院里面,委托藥品經營企業(流通或零售)管理。這與2001-2008年的藥房托管第一種模式和第二種模式相似。②門診藥房從形式上剝離到院外藥房,但是利益控制仍然歸醫院,也就是醫院控制收費環節,院外藥房負責發藥。③門診藥房從形式上剝離到醫院辦藥店。這三種模式雖然不是真正的醫藥分業,但是和日本、臺灣醫藥分業史上出現的門前店屬于一種模式,這也意味著藥房托管的未來是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
其一,市場結構將發生變化。從上述分析可知,現階段的藥房托管是醫藥分業的變通手段,最直接的影響是原來藥品市場公立醫院占70%、零售藥店占20%、基層基療機構占10%的市場格局,將逐步演變為公立醫院占50%、零售藥店占40%、基層醫療機構占10%的市場格局。在過渡期會出現20%的藥品市場份額是藥房托管,這塊市場份額將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的變化逐漸切分到零售藥店。
其二,藥房托管企業壟斷的爭議會一直持續。不管藥房托管有沒有進行招標,都會存在爭議,因為托管后就是對該醫院市場的壟斷。在這種情況下,失去市場的企業有可能會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進行訴訟。所以,這20%的藥品市場份額的不確定性會比較大。
公立醫院改革下的藥房托管不同于以往的藥房托管,是在藥占比、零加成等新政策的影響下“舊瓶裝新酒”,并且很可能是一種過渡措施,這種過渡措施或一步一步將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的藥品市場份額轉移到零售藥店。但在這一過程中,因為有壟斷的嫌疑,參與藥房托管的藥品經營企業的風險也大大增大了,企業不僅要考慮短期的托管藥房的利益,更要考慮長期的醫藥分業后的利益。
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實行分開核算、分別管理”。
2000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在逐步規范財政補助方式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基礎上,把醫院的門診藥房改為藥品零售企業,獨立核算、照章納稅”。作為對此政策的回應,2001年:廣西柳州七家醫院托管給三九集團,三九集團因此設立了“藥房產業部”。此后,山東青島、青海西寧、湖北省婦幼保健院涂家嶺門診部、上海海江醫院、南京市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安徽蕪湖等都相繼進行了改革,要么以失敗告終,要么因為2009年開始的新階段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而終止。總之,藥房托管貫穿了自2000年開始的這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始終,是政府推動下的醫藥分業嘗試。
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發布,新階段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啟動。該意見沒有像2000年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文件那樣明確提出“把醫院的門診藥房改為藥品零售企業”,只是提到了“推進醫藥分開”。
從2009年到2015年改革重點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1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2017年底試點公立醫院藥占比降到30%,降低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移出醫院的阻力。隨后,藥品零加成也開始逐步推廣。
2017年5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
在藥占比、零加成等新政策的影響下,藥房托管很可能是一種過渡措施,一步步將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的藥品市場份額轉移到零售藥店。
5月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公立醫院門診藥房開始成為成本中心,公立醫院為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地方政府為了減輕財政壓力,可以選擇的應對策略和政策手段要么是取消門診藥房,要么是藥房托管。而2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明確“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這也就意味著藥房托管成為未來的必然趨勢。
藥房托管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演進而變化,但今天的藥房托管不同于2001年的藥房托管,因為兩者所處的政策環境差別比較大,藥房托管的起因和政策前提存在差別。這些差別影響了未來藥品市場的格局。
首先,起因和政策前提不同。2001-2008年進行的藥房托管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主導下的政策嘗試,當時公立醫院藥占比超過50%,藥品加成存在,也就是在利益分配明顯偏向公立醫院的情況下進行的改革,藥房托管成功的可能性也就不會大。而2009年開始的醫藥分開政策相對穩健,步步推進,藥占比和零加成政策目標是改變利益分配格局,從而反向倒逼公立醫院改革門診藥房,這種情況下進行的藥房托管很可能只是暫時的過渡措施,長期的走向則是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
其次,托管模式存在差異。2001-2008年期間進行的藥房托管產生了三種模式:①藥學人員歸醫院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是三九集團。醫院藥房所有權、人事權歸醫院負責,經營權、管理權、員工考核和績效歸企業負責,企業需要保證醫院不低于加成的利潤。②藥學人員歸企業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是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其與第一種模式的區別在于藥房產權不變、藥劑科職能不變、藥學人員身份不變,日常管理交給企業,企業保證醫院的利潤。③藥學人員歸政府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是安徽蕪湖。醫院藥劑人員的人事、工資等關系全部劃轉到政府管理的藥管中心,由藥管中心進行勞務派遣到公立醫院藥房。
而2015年之后出現的藥房托管主要圍繞“剝離門診藥房”的程度出現了三種模式:①門診藥房在醫院里面,委托藥品經營企業(流通或零售)管理。這與2001-2008年的藥房托管第一種模式和第二種模式相似。②門診藥房從形式上剝離到院外藥房,但是利益控制仍然歸醫院,也就是醫院控制收費環節,院外藥房負責發藥。③門診藥房從形式上剝離到醫院辦藥店。這三種模式雖然不是真正的醫藥分業,但是和日本、臺灣醫藥分業史上出現的門前店屬于一種模式,這也意味著藥房托管的未來是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
其一,市場結構將發生變化。從上述分析可知,現階段的藥房托管是醫藥分業的變通手段,最直接的影響是原來藥品市場公立醫院占70%、零售藥店占20%、基層基療機構占10%的市場格局,將逐步演變為公立醫院占50%、零售藥店占40%、基層醫療機構占10%的市場格局。在過渡期會出現20%的藥品市場份額是藥房托管,這塊市場份額將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的變化逐漸切分到零售藥店。
其二,藥房托管企業壟斷的爭議會一直持續。不管藥房托管有沒有進行招標,都會存在爭議,因為托管后就是對該醫院市場的壟斷。在這種情況下,失去市場的企業有可能會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進行訴訟。所以,這20%的藥品市場份額的不確定性會比較大。
公立醫院改革下的藥房托管不同于以往的藥房托管,是在藥占比、零加成等新政策的影響下“舊瓶裝新酒”,并且很可能是一種過渡措施,這種過渡措施或一步一步將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的藥品市場份額轉移到零售藥店。但在這一過程中,因為有壟斷的嫌疑,參與藥房托管的藥品經營企業的風險也大大增大了,企業不僅要考慮短期的托管藥房的利益,更要考慮長期的醫藥分業后的利益。
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實行分開核算、分別管理”。
2000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在逐步規范財政補助方式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基礎上,把醫院的門診藥房改為藥品零售企業,獨立核算、照章納稅”。作為對此政策的回應,2001年:廣西柳州七家醫院托管給三九集團,三九集團因此設立了“藥房產業部”。此后,山東青島、青海西寧、湖北省婦幼保健院涂家嶺門診部、上海海江醫院、南京市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安徽蕪湖等都相繼進行了改革,要么以失敗告終,要么因為2009年開始的新階段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而終止。總之,藥房托管貫穿了自2000年開始的這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始終,是政府推動下的醫藥分業嘗試。
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發布,新階段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啟動。該意見沒有像2000年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文件那樣明確提出“把醫院的門診藥房改為藥品零售企業”,只是提到了“推進醫藥分開”。
從2009年到2015年改革重點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1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2017年底試點公立醫院藥占比降到30%,降低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移出醫院的阻力。隨后,藥品零加成也開始逐步推廣。
2017年5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
信息來源:醫藥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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