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調查23個藥品缺貨原因
日期:2017/6/5
各有關藥品生產、配送企業:
依據遼寧省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供應保障系統數據,5月份省內各醫療衛生機構上報的短缺藥品信息經各市衛生計生委初步核查后,共23種藥品需進一步調查(詳見附件1)。
對于已經產生議價結果的藥品,生產企業在藥品配送中要承擔保障藥品及時、足額供應的主體責任,在每個市至少選擇一家配送企業,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建立配送關系的,將按照不能履約處理;對于不能按照議定價格及時足額供貨、發生藥品臨床供應不足的問題,相關藥品生產、配送企業要在6月10日前解決,限期不改的企業一律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配送管理與考核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處理。
各有關藥品生產和配送企業對表內藥品的供應情況要進行說明,填寫“藥品供應情況說明”(附件2),于6月10日前發送電子郵件至指定郵箱。
遼寧省衛生計生委藥品器械處
2017年6月1日
1.2017年5月份遼寧省醫療機構上報短缺藥品匯總表
2.藥品供應情況說明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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