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藥店是國有制的,這是瑞典用藥安全的一大保障。在瑞典,全國上下只有一個藥店,就是Apotek藥局。Apotek在瑞典全國有950家分店,是瑞典醫藥產品銷售的唯一指定單位,而能上到Apotek的柜臺的產品全部擁有醫藥產品署頒發的銷售許可證。
一個醫藥產品銷售準許證的有效期是5年。在這5年中,如果醫藥產品在使用中出現申請準許證時沒有申報的副作用,銷售準許證將會被暫時凍結。醫藥產品署調查后將根據事故的輕重程度對是否允許該產品繼續在瑞典市場銷售做出裁決。當5年有效期過后,醫藥產品署會進行重檢,頒發又一個5年準許證。在這之后,醫藥產品署會頒發“自動延伸的準許證”,這表示該產品只要不發生特別的副作用或在使用中出現療效減弱等問題,其銷售準許證會自動延伸下去。
要申請銷售準許證,醫藥公司要從3個方面向醫藥產品署證明其產品的可行性:首先,醫藥公司要提供該產品的相關科學數據,以證明效果;其次,醫藥公司要提供臨床試驗的具體結果;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醫藥公司須提供相關安全性證明,包括新藥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瑞典用藥安全的另一大保障是法律法規。瑞典法律法規對生產商和業務代理人的業務和責任,以及消費者的權益等都有詳細的規定,相關執行機構是瑞典國家醫藥產品署。所有藥品、醫療器械用品和營養保健品的上市銷售都要由該機構批準,并接受其隨機檢查。
醫藥產品署還有一項重要工作,那就是對醫藥公司和經營藥品的藥店和醫院進行監督考察。醫藥產品署有20多名擁有醫學經驗和在醫藥公司及實驗室工作經驗的全職醫藥考察官,他們的任務就是對申請銷售準許證的單位進行實地考察。這樣的考察最早在新醫藥產品研制仍處于實驗室階段就開始了,這是為了在初期就對相關研制擁有控制和指導的主動權。在產品獲得準許證后,相關考察還會經常進行,并且將企業在經營中是否遵循良好操作規范作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