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愿意最賠本買賣,公立醫院也是如此。
在此激勵機制下,就將醫院的議價原動力徹底激發出來,對象當然是藥品供應方——藥企或藥商。
醫保支付價格制定最直接的目標是控制藥品費用。在此之下,醫院有兩種做法,或者是根本不開這些高于醫保支付價的藥品——在實際操作中,這當然不太現實。
那么,就只剩下一種辦法:就是在采購議價中,極力壓低這些藥品的價格,使其和醫保支付價持平、至少也是要接近。只有這樣,公立醫院才會用。
要知道,在取消藥品加成、已經少了一大塊收入的前提下,公立醫院幾無可能再負擔超出醫保的那一部分;反倒是更希望獲得醫保的結余。醫保支付價的標準一旦劃定,借力打力,藥企或將接受產品降價選項。
從控費的角度看,醫保支付改革,的確是抓住了不合理用藥的“牛鼻子”。從不少省份公布的數據看,效果顯著。不過,也存在另一種可能,醫院或許會選擇讓患者進行院外購藥,來規避控費的壓力。
在此次安徽發布的目錄中,我們篩選出部分藥品的醫保支付情況,如圖(全部目錄請到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