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4醫藥大案爆發,涉資19億!
日期:2017/6/25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禹愛民 李青梅
6月14日,湖南省邵東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特大傳銷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郭堅杰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至九年不等;并處罰金50萬元至450余萬元不等,同時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龔曉華(在逃)以推銷加拿大愛德華企業集團旗下“O24國際醫藥聯盟(O24PHARMAPLC)”(以下簡稱“O24”公司)的產品并贈送“O24”公司和原始股票和CNTV股權為幌子。
以網站(http://www.24plc.com)為平臺,設立5000元會員入會門檻并積極發展下線,推銷“O24”公司的海豹油、抗壓源、克通、霧霾清、克糖源、男之源6款產品,以設立推薦獎、對碰獎、報單中心和報單獎為計酬、返利方式,在境外遙控發展國內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共發展會員認購388583單產品,每單5000元,涉案傳銷資金達19.4億余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O24”公司董事長為龔曉華,未在我國境內注冊登記,也未有分支機構。2008年6月23日,“O24”公司由Mobile Assets PLC公司改名得來并在法蘭克福證交所交易,2009年1月12日,龔曉華被任命為“O24”公司董事長,2010年3月23日,“O24”公司被強制解體,2011年11月15日,“O24”公司從法蘭克福證交所摘牌,2015年12月5日,龔曉華在英國重新注冊組建“O24”公司。
但龔曉華沒有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合法登記證券交易業務,他沒有資格進行證券交易,“O24”股票(股權)、CNTV股權也沒有依法登記,不能買賣該股權證,這些股權證僅是龔曉華雇人準備的紙質文件,龔曉華發放上述股權證,試圖說服投資人他的投資方案合法,但實際上不合法。
郭堅杰等11名被告人經人介紹先后加入該傳銷組織后,通過手機短信、QQ、微信或現場講課等方式大肆宣傳“O24”公司及其董事長龔曉華,稱該公司產品好,買產品還贈送公司原始股,股票一旦上市就有高額回報,且發展新會員還有推薦獎和對碰獎,積極發展下線會員(層級均在3層以上),并分別從中非法獲利43萬至463萬元不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郭堅杰等11名被告人要求入會者以購買商品或繳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原標題:邵東宣判一起特大境外遙控傳銷案)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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