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發文!16家藥企聯名質疑,有結果了
日期:2017/6/29
來源:易聯招采網
19日,海南省衛計委發布了關于印發《2017年海南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
此方案是對3個多月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的改進和完善,易聯招采網將2個版本的實施方案進行對比,發現有不少變動,得出以下分析:
藥品配送取消“唯一”限制:
在征求意見稿中,有一點備受爭議,甚至引起了鬧得沸沸揚揚的“海南16家藥企聯名上書海南衛計委”事件,那就是:中標企業可自行配送,也可委托符合法定資質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配送,一個生產企業所有產品在一個市(縣)只能委托一家配送公司,在全省委托配送企業總數不超過10家。
16家藥企針對該條款提出質疑并建議取消上述限制規定,原因有3點:
1、認為限定一個生產企業所有產品在一個市縣只能委托一家配送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2、上述限定的實施將對中小流通企業的生產造成極大的壓力,一旦中小流通企業因為該規定而大量歇業倒閉,將對本身的醫藥行業和社會構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3、上述限定并不能對藥品配送的效率和質量產生積極效果,假如大量淘汰中小流通企業,反而會對醫院的藥品配送造成負面影響。
此次正式稿中我們可以看到,海南省衛計委最終還是采納了建議,取消了這個限制,如此一來,海南當地的中小企業終于可以松一口氣了。
不過也不要高興得太早,在“兩票制”大前提下,雖然一些地方對配送商的要求和限制在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諸多現實問題,但壓縮配送商數量,提升配送集中度已是大勢所趨,企業還是應盡快做好應對措施才行。
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受重視:
正式稿中新增了一點:鼓勵生產企業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不再納入招標;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未超過3家的,醫療機構優先采購使用已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
2016年2月份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中提到:將在藥品監督、審評審批、醫保支付、集中采購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此次海南省正是響應了國家的這一政策。
“同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達3家以上的,未通過的企業不再納入招標”,幾乎等同于宣布該藥品退出市場。因此,一致性評價對醫藥企業來說,是一次優勝劣汰的過程,是事關生死存亡的問題,在一致性評價問題上得不到優待的中小型企業將不斷處于劣勢地位。
兩版方案其他不同點對比
方案其他要點:
1、兩票制:方案要求海南省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全部實行“兩票制”,具體辦法按照《海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海南省在對待“兩票制”問題上相當謹慎,光是實施細則就先后發布了3個版本,力求在貼合海南實際情況的條件下制定出最合適的兩票制方案。截至目前,全國已僅剩7個省份沒有發布兩票制實施方案,藥品采購執行兩票制已是大勢所趨。
2、采購周期:不少于1年
3、采購目錄及目錄說明
4、限價:按每個產品的最小制劑單位計算。根據廣西、貴州、云南、江西、湖北、陜西最新招標中標均價和海南省2016年1月至今有交易記錄同產品網上中標價均值作為限價;競價分組無限價的藥品,進行價格談判。
相比于其他一些省份的“參考全國最低價省份價格”,海南此次在限價方面不算嚴苛,但方案明確表示試點城市的公立醫院允許以市(縣)為單位實行帶量采購,企業在這些地市的價格壓力也是不小的。
5、一品兩規三劑型:醫療機構要合理確定采購范圍,每種藥品采購劑型原則上不超過3種,每種劑型對應的規格原則上不超過2種。
6、“雙信封”評審規則:
(1)按照經濟技術標評審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商務標評審藥品。
(2)入圍商務標產品數規則:
進入商務標評審環節的藥品,若報價相同,則根據技術標評審得分高低進行排名,若技術標得分也相同,則根據投標企業銷售金額進行排名。每組中標企業數量不超過2家。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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