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執行全國最低價,3藥品在浙江被暫停交易
日期:2017/7/22
7月17日,浙江發布一則通告,3個藥品被價格投訴,起因是未執行全國最低聯動價,浙江核查后暫停了這3個藥品的交易資格。
通告還強調,相關企業要加強對浙江全國最低價格聯動工作相關文件的學習,具體是哪些文件?
浙 江在今年3月1日就正式執行全國最低價,《關于執行在線交易產品全國最低價格聯動結果的通知》、《關于我省在線交易產品執行全國最低價聯動和2017年度 醫保支付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兩個文件的發布甚至沒有公示環節,不給申投訴機會,直接出通知執行,可見政府態度的強硬和決心。
這兩個文件對藥企有什么影響?第一,中標價執行全國最低聯動結果,浙江當時公布的第一批執行聯動結果的藥品有8000余個,不少產品價格已經觸及企業底線,但是考慮到浙江這個大市場,企業只能被動適應“新低價”;
第二,最低中標價后,還不是最終成交價,還有醫保支付價門檻,意味著浙江藥品在全國最低價后,還要面臨醫保支付標準價的“再調控”,
既要市場又想保住價,是企業的小心思,但為了防止“價格欺詐”,浙江也有三大殺手锏,供企業參考權衡,自行避雷:
1.舉報投訴。這個不用多解釋;
2.嚴懲警示。浙江正在逐步將醫藥購銷領域誠信記錄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簽訂“陽光協議”,對違規供應商實行黑名單制,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失去的可能就不止浙江一個市場,畢竟黑名單是全國互通互聯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企業要重視“信用”的地位;
3.浙江省藥品采購新平臺監管系統。浙江的藥械采購平臺從誕生之日起就牽著不少企業的心,這些年平臺功能循序漸進不斷完善,就在4月19日,浙江省藥品采購新平臺監管系統首批功能已上線,在原省、市、縣三級聯動的藥品采購監管服務基礎上,開啟醫療機構內部監管服務功能,
從而形成了四級聯動監管模式,還增加分析預警功能,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不當行為,以及藥品價格水平進行動態監測、發出預警,意味著各級監管部門通過系統可以隨時清晰掌握藥品采購情況的趨勢變化。
信息來源:醫藥信息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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