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票制巡查來了,查票據、查加價率!
日期:2017/7/22
近日,重慶市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開展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聯合巡查的通知》,宣布開展為期1個月的聯合巡查。
無獨有偶,2017年4月,安徽省衛計委印發《關于開展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推行“兩票制”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督查的通知》明確指出,在8月底前,各市藥監部門要結合跟蹤檢查、飛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并于9月20日前匯報至省藥監局。
安徽和重慶都是兩票制落地時間較早的省份,預計安徽和重慶之后,其他各省也會以巡查的方式來督促兩票制的落實。
梳理兩省巡查方案,健識君發現,票據是檢查的重點。此外,重慶的方案還特別提出要查加價率,這是各省在兩票制落地文件中均未明確的內容。所以,對于行業來說,即使文件未規定具體的加價率,在藥品銷售過程中,合理的加價率仍然是需要注意的事項。
重慶市此次巡查的重點是公立醫療機構對發票進行索票、查驗和留存的制度建設和具體執行情況,對全院職工的宣傳培訓情況,因特殊情況而未執行“兩票制”規定的藥品情況,對不穩定因素應急預案的建立情況;藥品流通企業索取、查驗、開具和提供發票的情況,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藥品調撥情況,藥品在流通環節加價率情況,藥品進銷存管理有關情況;以及舉報和投訴的具體事項。
據悉,此次聯合巡查組由各級衛生計生、食藥監、商務、物價、國稅部門分別組成。市級聯合巡查組負責對市級公立醫療機構及為其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進行巡查,對部分區縣進行重點巡查。區縣聯合巡查組負責對本區域公立醫療機構及為其配送藥品的本地流通企業進行巡查。重慶藥交所參與市級聯合巡查,支持區縣聯合巡查組數據查詢匯總等工作。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5部門聯手出擊,保證了監管工作的時效性,避免在監管工作中出現推諉責任的現象,也充分證明了政府推行“兩票制”的決心。
另外,重慶市衛計委在6月29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也對聯合巡查的工作進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1、內部調撥不計一票的情況。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母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孫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但最多允許調撥一次。
2、不符合“兩票制”的庫存處理。公立醫療機構2017年6月1日起下達訂單的藥品必須實行“兩票制”,6月1日前下達訂單的不符合“兩票制”規定的藥品可繼續使用。
3、是否執行“兩票制”的幾類具體藥品。醫療機構采購第二類精神藥品應執行“兩票制”。備案采購藥品應執行“兩票制”。采購中藥飲片可不執行“兩票制”。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的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6-8月,重慶市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力量巡查指導,指導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認真查找漏洞、規范操作、總結經驗、固化制度。重慶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聯合有關部門和單位適時開展巡查和指導。
9-12月,重慶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聯合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督查,對發現違反“兩票制”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確保“兩票制”政策在重慶市貫徹落實。
2017年4月24日,安徽省衛計委印發《關于開展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推行“兩票制”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督查的通知》,決定對全省藥品批發(配送)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執行“兩票制”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督查。
7大檢查重點:
(一)藥品批發(配送)企業銷售到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是否執行“兩票制”;
(二)藥品批發(配送)企業將藥品銷售到偏遠山區(地區)基層公立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進行備案;
(三)公立醫療機構是否對采購藥品票據進行審核;是否向藥品批發(配送)企業索取藥品生產企業銷售發票復印件(加蓋藥品經營企業公章原印章,或掃描件電子票據);
(四)公立醫療機構是否違反“兩票制”規定擅自采購藥品;
(五)對急搶救藥品、“孤兒藥”、臨床短缺以及低價藥品是否履行監測報批程序;
(六)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1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1家國內總代理)、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是否符合“兩票制”相關規定;
(七)其他違反“兩票制”的行為。
安徽省衛計委要求,在8月底前,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結合跟蹤檢查、飛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和風險分級等級監管完成對轄區內承擔醫療機構藥品采購(配送)企業的檢查和督查;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督管理部門、衛生計生部門要對公立醫療機構執行“兩票制”以及索證索票、驗票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督查。檢查督查情況于9月20日前由各市食品藥藥品監督管理局匯總后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此次巡查的重點是針對于公立醫院的發票進行索票、查驗和留存進行檢查。
2017年6月,重慶市衛計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公立醫療機構2017年6月1日起下達訂單的藥品必須實行“兩票制”。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應主動向為其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索要相關票據,并查驗票據數量及票據信息完整性及關聯性,對不符合“兩票制”規定的情況,要責令流通企業改正,如流通企業拒絕改正,可拒收該流通企業配送的后續批次相關品種藥品。而相關票據及其復印件的真實性由提供的流通企業負責。
很顯然,這一輪“兩票制”巡查重點已明確落在票據之上。健識君對比此前安徽省衛計委文件的檢查重點則更加簡潔,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是否對采購藥品票據進行審核;是否向藥品批發(配送)企業索取藥品生產企業銷售發票復印件(加蓋藥品經營企業公章原印章,或掃描件電子票據)。
“兩票制落地,發票是關鍵!”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曾在2017年1月的國家衛計委的例行發布會上明確指出,稅務部門要加強對“兩票制”,尤其是對購銷發票和逃稅漏稅的稽查力度,相關各個部門都要共同發力,加強配合。”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巡視員張衛則公開表示,今年1月起,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開通。“醫院購進藥品的發票可通過查驗平臺對發票中的開票日期、購銷雙方的信息、藥品名稱、藥品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進行全面的查驗。”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各省市衛生計生部門的巡查工作,是與國家層面保持高度一致,從發票入手、控制源頭,公立醫療機構見二驗一(不僅要向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索要、驗證發票,還應當要求流通企業出具由生產企業提供的進貨發票的證據,以便互相印證),徹底貫徹兩票制。
信息來源:健識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