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2017年全國藥政工作會議在京舉行。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在會上指出,藥政工作必須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突出藥品治病救人的本質特征和臨床價值,堅持藥品公益性與商品性的統一,提升藥品供應保障管理能力,努力保障藥品公平可及、安全有效與合理使用;必須堅持改革創新,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健康問題為重點,以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為目標,強化“三醫聯動”,持續完善藥物政策體系,建立健全藥政管理體制機制,不斷提高藥政治理能力。
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的相關負責人出席了會議,并進行了分組討論。
會議重點內容:
☆在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和88%以上的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第67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我國提出的“獲得基本藥物”決議,倡導保障各國人民的基本用藥權益。
☆加強短缺藥品供應保障。通過供需對接、協商調劑解決了多巴胺等40多個藥品的短缺問題。通過市場撮合新機制,魚精蛋白、青霉胺等常年短缺藥品以穩定價格供應。絲裂霉素等17個藥品,采取應急生產等措施保障供應。
☆加強兒童用藥供應保障。在第69屆世界衛生大會上倡導并通過“促進創新和獲取安全有效可負擔的優質兒童藥品”決議,得到國際社會積極評價。
☆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工作不斷規范。構建公立醫院藥品集中分類采購新機制,指導地方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加強藥品采購供應業務平臺建設。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與各省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積極推行“兩票制”改革。目前,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和13個非試點省份制定了“兩票制”實施方案。
☆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結果全面落地。談判試點藥品已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截至今年6月底,為患者減少支出2億多元。
☆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管理制度,開展臨床用藥監測,對重點藥品的管理、應用提出明確要求。
☆從建設健康中國的戰略高度出發,以對人民健康負責的政治態度,持續深化藥品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通藥物政策體系各個環節,切實增強自主研發創新能力,逐步實現由制藥大國向制藥強國的跨越,讓人民群眾用上質量更高,價格合理的藥品。
☆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中,適當放寬常見慢性病基層用藥范圍,賦予家庭醫生為簽約慢性病患者開具長處方權利等,可以切實方便群眾。
☆創新探索醫保基金管理中心模式,促進“藥、價、保”等要素在一個平臺上有機聯動,可以有效發揮基金監管和合理用藥服務行為監管職責,保障醫保基金良性運行和群眾醫療保障水平持續提升。
☆國家衛生計生委正在牽頭起草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和使用政策的指導意見,注重健全國家藥物政策體系,從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發力,將不同環節按照一個共同的方向聯動起來,形成政策合力。
☆以“零容忍”的態度,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懲治醫藥購銷中的腐敗行為。
☆建立一個會商聯動機制:國家和省兩級9部門會商聯動工作機制
☆建立一張清單:國家和省兩級短缺藥品清單,對清單內藥品年底前要全部納入預警監測,開展臨床綜合評價
☆建立完善一個平臺:全國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務協同應用平臺
☆六類精準措施:定點生產、協調應急生產和進口、加強供需對接和協商調劑、完善短缺藥品儲備、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健全罕見病用藥政策等
☆優質優惠: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在采購等方面要給予鼓勵傾斜政策;把完善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制度作為重點,進一步提高使用比例,特別是不斷提高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水平;探索推行門診慢性病補償政策
☆公平可及:完善免費治療藥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藥物免費供給,推進老年人等基本用藥保障。鼓勵地方為患結核病、重癥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壓等貧困人口免費提供部分基本藥物
☆加強購銷合同管理,督促購銷雙方依法簽訂合同并嚴格履行,注重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今年高值醫用耗材各地要全部實現陽光采購,并試點完善掛網采購、聯合采購、談判采購、集中招標采購等工作制度。協調推動多部門聯動的高值醫用耗材價格談判制度
☆完善一類疫苗采購方式,試點由國家進行集中談判或市場撮合,各地直接掛網采購
☆今年各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和200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要全面執行“兩票制”。年底前,國務院醫改辦牽頭對這項工作進行專項評估
☆以基本藥物為重點,加快構建指標體系。加快評價結果在藥物遴選、國家藥物政策擬定、藥品分類采購、短缺藥品動態管理和兒科、心腦血管、腫瘤等方面的應用
☆要加強服務能力建設,重視和加強醫療機構藥學部門的管理建設,完善和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科學核算、分類設置醫療機構藥事服務相關收費項目及標準,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積極創新大型醫院藥師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基層藥學人員服務能力。建立激勵機制,充分體現藥師勞務技術價值
☆結合醫聯體建設工作,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藥學部門通過人才幫扶、業務指導、項目協作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基層用藥指導,促進基層與上級醫院用藥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