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國務院醫改辦主任王賀勝: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加強藥品回扣監管
日期:2017/8/3
王賀勝介紹,政府要圍繞功能定位、醫療服務質量安全、費用控制、運行績效、滿意度等指標,對公立醫院和院長開展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的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申少鐵
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主戰場。國家衛計委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立醫院12708家,占醫院總數的43.6%;衛生人員534萬人,占81.6%;床位445.5萬張,占78.3%。為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促進公立醫院良性發展,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王賀勝26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就《意見》如何處理好政府和醫院的關系、如何保障公立醫院良性運行等問題答記者問。
厘清醫院和政府的關系
“厘清醫院和政府的關系是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義。”王賀勝說,過去政府對公立醫院是九龍治水,公立醫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界限不清。政府舉辦和監督公立醫院在不同程度上有缺位、越位,導致公立醫院的自主權無法落實和管理粗放。
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要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基本原則。《意見》明確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能,并列出政府的權力清單,包括行使公立醫院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審議公立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實施、收支預算等。王賀勝介紹,黨委和政府在職權范圍內履職盡責,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為公立醫院改革發展創造寬松環境、良好條件。
公立醫院要按照《意見》明確的權力清單行使內部的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實行民主管理和科學決策,最大限度釋放醫院活力,提高運行效率,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
王賀勝說,《意見》明確政府對醫院的監管職能,列出了監管清單:重點加強對各級各類醫院醫療質量安全、醫療費用以及大處方、欺詐騙保、藥品回扣等行為的監管。“強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機構、人員、技術、醫療質量安全、裝備等方面的監管,強化醫保部門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強化財政審計部門對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和審計監督。”王賀勝說。
破除以藥補醫,建立運行新機制
“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關鍵在于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王賀勝介紹,《意見》從多個方面明確相關政策。
制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意見》按照規劃落實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建立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解決城市大醫院掛號難、住院難、手術難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不足、資源閑置的問題。
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取消以藥補醫后,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實現醫療服務收入對公立醫院的合理補償,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重點提高手術、診療、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的價格,放開特需醫療服務和其他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價格,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體現知識技術價值,優化醫院收入結構。”王賀勝說。
深化編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人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定編定崗不固定人員,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靈活的用人機制。”王賀勝介紹,要加快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同時,要改善醫院內部收入分配方式,體現崗位差異,兼顧學科平衡,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切斷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科室業務收入的利益聯系,使醫務人員收入陽光、體面、有尊嚴。
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王賀勝介紹,政府要圍繞功能定位、醫療服務質量安全、費用控制、運行績效、滿意度等指標,對公立醫院和院長開展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的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此外,要堅持高標準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領導人員,代表政府管理醫院。逐步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防止利益沖突。”王賀勝表示。
信息來源:E藥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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