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藥企被查出9項不符合GSP事實
日期:2017/8/22
8月18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珠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9號)》。
珠海市藥監局組織的監督檢查中發現,珠海市康美來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市局依據《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4號)、《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等規定,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
企業應在責令整改通知下發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向當地市局報送整改報告并申請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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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號:粵BA756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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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B-GD-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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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整改日期: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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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實:
2017年8月10日,珠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飛行檢查中發現:
1、企業質量負責人未能全面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對其質量管理工作職責、權限和相關法規要求未能清楚地了解,不能獨立履行職責。
2、企業制劑陰涼庫和中藥飲片陰涼庫沒有藥品驗收的專用場所,原來劃定的待驗區實際已作為合格品區使用。
3、企業購進藥品隨貨同行單上沒有本企業收貨人員的簽名。
4、企業常溫庫多批次已驗收入庫的藥品未加封驗收標示。
5、企業常溫庫存放有個別需陰涼儲存的藥品。
6、企業制劑陰涼庫有多件不同品種、不同批號藥品混垛堆放。
7、企業常溫庫部分零貨藥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8、企業常溫庫、制劑陰涼庫均有部分外用藥與口服藥未分開存放。
9、企業養護人員未按要求對庫房溫濕度進行有效監測和調控。
信息來源:醫藥觀察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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