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兩票制配送商名單發布
日期:2017/9/2
關于藥品配送企業報名和視同生產企業申報等名單的公示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浙衛發〔2017〕47號)精神,以及我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公立醫療機構在線交易產品配送關系的公告》、《關于開展“兩票制”視同生產企業等名單申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藥品配送企業報名、配送區域選擇、視同生產企業申報等工作已完成,經梳理并核對企業基礎庫資質等,現將相關名單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
為2017年8月29日至9月4日。對公示信息(詳見附件)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工作時間)以書面材料方式反饋至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關事項
1.涉及藥品基礎庫資質不合格的企業、書面申報表中法定代表授權人或企業法人與藥品基礎庫中信息不一致的企業,須于2017年9月4日前澄清維護合格,保持基礎庫中的企業信息與書面申報表中的相關信息一致。
截止日期后藥品基礎庫資質仍未合格或藥品基礎庫信息與書面申報表信息仍不一致的,將暫不予納入合格企業名單,視同生產企業等名單也將不予納入。待維護合格后再行處理。
2.已申報視同生產企業、藥品調撥不視為一票集團型配送企業的相關企業,須按前期有關通知要求于規定時間內(至2017年8月31日的工作時間截止)遞交書面證明材料。
3.本次僅對相關企業申報的信息進行公示。后續,我中心將結合企業遞交的書面證明材料,對企業申報的視同生產企業、藥品調撥可不視為一票集團型配送企業做進一步審查,不符合“兩票制”等文件規定的,將不予納入或予以剔除。
4.報名參加藥品配送的配送企業名單將報有關部門進行不良記錄等信息核查。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7年8月29日
1.配送企業報名及配送區域申報信息
2.視同生產企業申報名單信息
3.藥品調撥可不視為一票集團型配送企業申報信息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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