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64家藥品配送商實力排名
日期:2017/10/3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浙衛發〔2017〕47號),以及我中心發布的《關于調整公立醫療機構在線交易產品配送關系的公告》、《關于開展“兩票制”視同生產企業等名單申報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經公示、核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等信息等程序,并經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將合格配送企業、視同生產企業、藥品調撥可不視為一票集團型配送企業的名單予以公布(具體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合格配送企業名單中藥品配送率和醫療機構覆蓋數量,僅供投標人在建立配送關系時參考;集團型配送企業名單中標注的“操作用戶”為集團自行指定的具有操作權限的代表企業。
二、藥品調撥可不視為一票集團型配送企業在調撥具體產品時,應符合“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調撥藥品,或ERP系統與省藥械采購平臺對接的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等“兩票制”文件規定要求。集團型配送企業的組織架構情況將錄入藥品交易系統,供醫療機構驗票使用。
三、后續,我中心將結合企業遞交的書面證明材料,對視同生產企業等做進一步審查,不符合“兩票制”等文件規定的,將予以剔除。交易系統中生產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公司產品的商業公司、進口及港、澳、臺地區產品國內總代理等投標人亦為視同生產企業。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附件:合格配送企業名單及其歷史配送情況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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