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網上售藥資格審批全取消!還有這6項行業利好
日期:2017/10/9
昨晚,國務院宣布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審批。
曾經困擾BAT以及各種藥品商業勢力的醫藥電商A證終于放開了!
100億 VS 10000億
網上賣藥資格審查大放開
今年1月21日,國務院首先取消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臺除外),也就是醫藥電商B、C證的審批。
雖然國務院同時強調,取消(事前)審批后,國家食藥監總局需要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制定相關管理規定,要求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平臺網站納入監督檢查范圍,明確通過平臺從事活動的必須是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和醫療機構,落實平臺的主體責任。
2、建立網上售藥監測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黑名單”制度。
3、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互聯網售藥監管,嚴厲查處網上非法售藥行為。
但看看以下來自CFDA南方經濟研究所的這組數據,還是頓覺網上售藥“放量”可期。
2016年前三季度,藥品終端市場銷售額達到11280億元,測算2016年全年藥品銷售情況如下
來自醫院的銷售規模將達到10490億元,占藥品終端銷售68.6%;
來自零售終端的銷售額將達到3415億元,占比22.3%,增長9.8%。其中,國內網上藥店(主要以線上經營為主的B2C和第三方藥品交易平臺)總體銷售額將達到111億元,占整體零售終端銷售額規模比例3%。
來自基層醫療機構銷售額將達到1387億元,占比9.1%。
除了醫藥電商A證,《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還有6項內容針對醫藥領域。你最關心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人體血液、組織器官進出口審批,都在其中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
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共計 40 項,節選與醫藥有關的7項)
國務院再次強調,取消審批并不意味著降低監管要求!
劃重點↓↓
1、公布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市場已具備自我調節能力的事項改革后,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能要重點轉向制定行業標準規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2、由同一部門對相同內容進行重復審批的事項改革后,相關部門在削減重復審批、合并辦事環節的同時,要進一步強化保留審批事項的準入把關作用,發揮認證管理的積極作用,落實監管責任,防止出現監管盲區。
3、改革涉及的部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細則,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適宜公開的向社會公布并加強宣傳、確保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銜接工作,認真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關于部門間協調,國務院這樣說
由不同部門多道審批改為負主要責任的部門一道審批的事項改革后,不再實施審批的部門負責制定有關行業標準規范,負責審批的部門按標準規范審核把關,遇到特殊疑難問題通過內部征求意見解決,部門間要優化工作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便利企業辦事。
信息來源:健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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