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海市衛計委一次性發布3個文件,全部與醫藥購銷領域反腐敗有關,有效期5年。此舉引起巨大反響,多家媒體用“史上最嚴”來形容。
這些文件究竟有啥威力,讓人聞之色變呢?因為醫生受賄5000元或2次以上受賄,就丟工作;不僅僅是醫生,其配偶、子女收企業好處也將被視為不正當獲益;藥械企業行賄入黑名單,踢出采購;醫院須視頻監控藥械代表,保安驅離違規推銷者......
文件覆蓋醫藥購銷的方方面面,參與進來的部門不僅有衛計委,還有藥監、發改、人社、醫保、財政等,足見上海醫療反腐的決心和力度。另外,與一些省份的階段性整風運動為主不同,這些文件有效期為5年,說明上海已經在進行長效反腐制度建設。
贊助費、酬勞費、科研費被認定為行賄
緊隨上海步伐,江西也進行了嚴格的商業賄賂整治行動。
江西省工商總局聯合江西衛計委、江西食藥監局印發《全省醫藥流通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決定自2017年9月至12月在全省統一開展醫藥流通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整治行動。